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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2();因为夏天太热容易中暑,所以中午是不用掰玉米的,但任务重啊,于是上工的时间提前了一个半小时,七点钟就得集合上工。

其实七点也不算太早,夏季五点半天就亮了,大伙儿晚上也没娱乐活动,睡得早自然起得早,起来后就先收拾家务。

这时候就体现出人多的好处了,像陈爱国家,李氏做饭炒菜,栓子烧火,柱子放鸡捡蛋剁草拌猪食,陈爱国挑水,各司其责又井井有条。

但林若云家里只有她一个人,这些活儿都得她干,真的是特别忙,好在挑水这活有大伯二伯哥帮衬。

到了七点,上工的铃声响起,队员们就带上筐子集合,根据队长的分配去掰玉米。

这边掰玉米是要撕开外皮的,只要里面黄灿灿的玉米棒子,这样运输的时候能减轻一些重量,还有就是拿回去倒在晒谷场里,能更早晒干玉米,到时也更好脱粒。

由于要撕皮,就特别费指甲。林若云也是没经验,只要注意下,就会发现有人带着把头磨尖了的筷子,用尖端一穿,那外皮就撕开了,省了手上的劲儿。

运输的活儿大半是男人们做,从地里运回晒谷场上还是挺累的,远的有两三里路,而且这路还不平坦,爬上爬下的,担着一百多斤的东西,走上两趟就累得跟狗一样。

再走两趟太阳就火辣辣的,他们脱了上衣,肩膀上的红印就十分明显。

虽然辛苦,但也得受着啊,毕竟这可是一半口粮,比起吃不饱,吃点苦和累算不得什么。

估摸着到了十一点,上午就收工了,各家赶紧回去做饭,吃过就去大队晒谷场搓玉米粒。

农忙抢收时节,午休也得暂停。但没人抱怨,都知道这天气易变,趁着天晴时赶紧把粮食弄好装仓里才心安。

前年隔壁大队就是一开始拖拖拉拉,别的大队粮食都进仓了,就他们还剩几千斤粮食没晒干,结果遇到了三天大雨,雨水渗进去,玉米粒都泡发芽了。

发了芽可就不好弄,再晒干都瞧得出痕迹,粮站是不可能收的,所以隔壁大队交完公粮,分到自家队员手里就寥寥无几。但这能怪谁呢?只能是他们自个拖延啊。

吃过饭,各家就到了晒谷场。

晒谷场旁边就是粮库,里头现在是空的,大伙儿把上午晒过的玉米棒搬进屋,板凳放下来,套上一只解放鞋,用鞋底刷刷的搓玉米粒。

这个也是有任务的,一人一筐玉米棒,搓完就回家,省得有人浑水摸鱼。

当然人太多,屋子就很闷热,所以边上放了两台电风扇,还有一桶薄荷水。虽然鼓励大伙积极生产,但也不能中暑。队长想得还是挺周到。

既然人多嫌闷,那咋不叫队员带回家去搓?想法是好的,但绝对不行。这可是粮食哎!谁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如实上交,不会藏一点?你藏一点,我藏一点,可大队损失的可不就是一点点了。

玉米种得非常多,光是掰玉米就掰了八九天,然后又花了四五天上下午去砍玉米杆,中午和晚上就去搓玉米粒。

砍玉米秆的唯一好处就是,当运气不错时,能砍到一些根部比较甜比较嫩的杆子,可以用来吃,就跟吃甘蔗一样。

玉米秆砍完后,就整天搓玉米粒,中间也遇到几回打雷下雨的坏天气,好在大伙警醒,晚上也有人守夜,收得及时没造成损失。

等玉米粒进仓时,七月就过半了。

结束后,队长又找林若云借了自行车,说今年玉米收得顺利没出事,要去买冰棍儿给大伙发福利。

有这等好事,林若云能不借车?

冰棍不贵,一分钱一根儿,就是糖精兑水再冻起来,可这火辣辣的夏日里能吃上冰,就特别舒坦。

陈抗美也回来了一次,给家里捎了两个大西瓜。

林若云不喜欢吃西瓜,因为她以前吃的那瓜皮特别厚,切开里面只有一小点淡粉的果肉,味也不怎么甜,所以她不喜欢吃,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就是种着也挺浪费地。

可这回的瓜,外面的瓜皮是一样的,可个头更大了,瓜皮也是薄薄的一层,剩下的全是红通通的果肉!还很甜!比以前的好吃多了。

都是西瓜,咋差别这么大?难道这就是古书说的“橘在淮南为橘、在淮北为枳”?

她把这个问题抛给了陈抗美。

陈抗美笑道:“你以前吃的那个是野西瓜吧?我以前听人说唐宋时期的瓜是那样的,不好吃,咱们如今吃的这个瓜是外国人改良进化了的。”

国内好像也有专家在研究,好像是在新省,离得太远也就不清楚。

林若云点点头,一说进化就大概明白了,现在科学真是发达,连这基因都能改善。

至于啥时候改善的,谁改善的,这就不太清楚了。这就是信息的传递还不够普及。

吃完瓜,她盯着这瓜有些出神。

隔了几百年,一个瓜都能有这么大的变化,那整个世界呢?

林若云原来的世界也有北宋,但后面不一样了,那边没有完颜构,后面自然和现在不一样,又混战了近百年,直到一个奇人出现,彻底结束了乱世。

那个人就是她那未曾谋面的亲公爹。

据说他二十岁之前十分平庸,却一朝拜得名师,三年内不但满腹经纶而且武艺高强,又德行出众,天下的学子谋士都心甘情愿为他驱使,最后收复了破碎河山,堪称传奇。

单看完中学阶段的历史书,就知道一统天下结束乱世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,因此她对那公爹倒是生出几分敬佩之情,既能登顶皇位,口碑又这样好,属实是奇人。

但也挺矛盾的,这么厉害的人,咋就会没了儿子?之前的儿子还弄丢了呢?丢了怎么也不派人找?

不过隔着几百年,也得不到答案了。

泉城里,林家人也在吃西瓜。

因为林若绣怀着双胎,身子更加容易疲惫,她就提议回娘家住。

回了娘家,吃饭洗碗扫地洗衣这样的事有她妈干。虽然郑立强也做家务,不过他肯上进加班,在家的时间少了,所以这活林若绣还是得干一些。

郑立强也同意送她回去住,因为月份大了,担心她一个人在家不小心摔了,没人帮忙。

郑立强虽然老实但不死心眼,知道老婆住娘家要花销,所以钱和粮票都交给林母,自己也常常过来帮忙。

有他这一对比,林母就觉得自己的儿子真是被养废了,脾气不好又懒,还说不得,整日就是要钱要粮票的。

不过再嫌弃他不成器,那也是她亲生的啊,还是得为他打算。

所以趁着大女儿和女婿都在时,林母便旧事重提了。

“若绣啊,你之前不是说结了婚就把工作让给振兴吗?你啥时候打报告啊?”

“前些日子你就喊累,正好辞了工作,回家好生修养。”

这话一出,屋里就安静下来了。

林振兴啃完两块瓜,也抬起头,“对啊二姐,你再不打报告,我就要下乡插队了。”

鲁省如今实行的是“五二二”学制,小学五年,初高中各两年,春节为第一学期。林振兴正是高二,年底毕业,街道已经在开始统计下乡的名额了。

林若绣愣了愣,“这……娘、小弟,我这恐怕不行吧。”

她一手撑腰一手摸着肚子,“如今我有两个孩子要养,这吃用都翻倍了,就靠立强一个人的工资,哪能养活我们三个人?”

林振兴可不吃她这一套,“那就是不还了?呵!”

“这本来就是娘给我留的工作,叫你骗去的。那时候你怎么说的?会跟大姐一样,每个月都交一半工资,结果呢,你就交了几个月。你说结婚后就把工作还给我,现在都小半年了,还只字不提。如今跟你挑明了,你又说你不容易,那我呢?我也不容易!”

“没有工作,我要去插队!要跟三姐一样几年都回不来一次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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